2018級班主任、2019級高級班班主任:
請將此通知發到本班學生,如需要參加2021年“3+證書”高職高考或自主招生考試或18級三二分段預錄取或其他全日制升學考試的外省戶籍學生,對照學生實際條件是否符合外省隨遷子女政策要求,通知他們盡快將相關材料準備齊全,并于2020年11月1日前將所有申報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和電子版送到元崗校區招生辦鐘文老師(020-87077733、13450376825)處審核,審核通過后才能參加2021年高考報名。通知所有報考學生加入我校報考高職咨詢QQ群:651107281,及時了解升學信息,以免錯過2021年的升學信息。(2021年高考報名時間為11月1-10日,具體等后續通知)。
附符合外省隨遷子女政策條件如下:
一、報考學生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
2.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3.父親或母親持有我省居住證,已連續3年以上(含3年)。
4.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須包含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兩個險種)繳費累計3年以上(含3年)。
5.隨遷子女具有我市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
二、需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基本材料:隨遷子女及其父親和母親的戶口本、身份證。
2.親子關系證明:戶口本若能反映隨遷子女與父母的關系,可作為親子關系證明,否則應提供公證處證明作為親子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
3.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證明:提供《廣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工商企業登記證》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4.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提供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工作單位開具的宿舍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5.父親或母親的《廣東省居住證》(在深圳市居住的可提交《深圳市居住證》)。
6.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提供社??ê歪t???,或社保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招生與就業指導科
2020年10月16日